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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2浏览:553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要求,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本科生优先重点考虑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十大学生标兵、校十佳团员标兵、校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研究生优先重点考虑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十大学生标兵、校十佳团员标兵、研究生学术十杰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推荐程序

1、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

2、每个院部最多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候选人各1名(可以不推荐)。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年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并在院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3、候选人由院部审查同意后,形成上报材料。

4、各院部请在41110:00之前,将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报送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和其典型事迹材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报送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本科生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宗先波,电话:86981511,邮箱:zxb@upc.edu.cn;研究生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毕静,电话:86981515,邮箱:bijing@upc.edu.cn

注:研究生候选人材料,须由导师查阅后在纸质材料上签署意见。

5、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择优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2名学生参加全省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把关,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真正推荐出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践能力强、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候选人,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候选学生典型事迹材料格式要求.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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