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工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形式
考评分为日常考核和总结考核两个部分,其中日常考核部分占总体考核成绩的60%,总结考核部分占总体考核成绩的40%。
二、考评内容
1、日常考核部分:由学生工作五部门根据各学院部基础工作运行情况、各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给出定性综合评价意见和主要问题清单,满分为100分。
2、总结考核部分:各院部提交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不超过2500字)进行网络平台展示,考核工作组进行网络联评并给出评价分数、定性综合评价意见、工作努力方向和建议,满分100分。总结内容要求:院部基础工作运行情况约占50%;院部特色工作约占10%;学生工作重要改革任务(院部辅导员队伍配备及发展、院部推动专业工作团队、年级工作组工作开展等)落实完成情况约占20%,存在不足及后期努力方向和规划措施约占20%。
3、经学生工作考核工作组认定,对因工作不到位,学生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积极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因工作不到位,学生中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及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等非法行为的,以及其他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该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工部门于2019年1月3日12:00前将院部日常考核评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并发送电子版至liangtao@upc.edu.cn(院部日常考核评价表单独发放)。
2、请各院部于2019年1月2日15:00前将文字总结材料发送至liangtao@upc.edu.cn。
3、学生工作考评组成员于2019年1月4日15:00之前将总结考核评价表发送至liangtao@upc.edu.cn(考核评价表单独发放)。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交半年总结(2018.7-2018.12),进行网络平台展示,不参与年度考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武装部 团委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