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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19-10-09浏览次数:2604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关于调剂2019年预算的通知(第三批)》(教财司预函〔2019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学院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一次性发放。

2.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按月分批发放至学生餐卡。

四、奖励资助范围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备注:

1.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国家助学金需在当前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

五、申请材料填写

1. 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因隶属关系变化,转专业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辅导员老师在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建议统一打印),上报所在学院;

2.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录入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3规范填写;

3. 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4. 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中国银行卡。

六、报送材料

各院部确认无误汇总后,以院部为单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递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单面打印;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单面打印。

七、报送时间与地点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02817:00,报送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电子版材料以资助系统内院部评议结果为准。

八、名单公示及异议处理

各院部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审定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异议处理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

九、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为已参加学校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已入数据库的学生。各院部要重点关注中央下发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情况。

各院部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在有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项目的评定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各类信息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公示结束必须从网站上删除。

2.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学院部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既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同时,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积极开展资助志愿服务。

各学院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在确定受助后,应积极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志愿组织,各学院部依托“志愿中国”(手机版“志愿汇”)平台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加入志愿组织及院部通过平台组织开展志愿活动详情见《关于使用“志愿汇”平台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http://zizhu.upc.edu.cn/2018/1008/c7959a168530/page.htm)。

4.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如有学生举报或检查发现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院(部)本年度学生工作所有评优资格,取消相关辅导员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2: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学院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学生所填证书名称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