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持续推进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要求及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院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教学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利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和“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引导广大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各院部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完成“学宪法 讲宪法”线上学习活动。“学宪法 讲宪法”线上学习活动采用“学习-练习-测评”的学习模式,按主题划分内容,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测评,每个学生完成全部任务大概需要40分钟。请各院部在11月1日前组织所有在校本科生(含2021级新生)完成线上学习活动。(需要各学院将学生信息导入系统,“线上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各院部在前期广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沉迷网络等内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学校将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省赛。
2.组织开展青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学院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学校将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山东省比赛。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将从参评学生中评选出3名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学校将组织全校学生观看直播,共同参与诵读。各学院可以结合晨读晨练,组织开展师生线下“宪法晨读”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各院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五)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考活动形式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订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11月20日前,请各院部将本单位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参与人数、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活动照片、视频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发至邮箱haozhang197@163.com。
(二)各院部于7月31日前完成学院“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系统内班级建设及学生信息导入,具体步骤见附件1。
联系人:胡晓波、张浩,86983165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