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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管理学生教育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992

各院部:

2021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211218日举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1225日至27日举行,2021-2022-1学期重修考试、期末考试持续进行至202219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鲁教招字〔20211号)通知精神,严肃考试纪律,学校将持续整顿规范考试秩序,打击考试违法犯罪,创建良好考试生态,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现将我校严格考试管理学生教育专项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统筹疫情防控和专项行动,统筹教育系统内外和网上网下,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秩序,通过专项行动,完善考试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形成“不想作弊”的考试文化氛围;加强考试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体系,形成“不能作弊”的制度保障;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形成“不敢作弊”的强大震慑。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

各院部要集中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对于参与作弊的在校生,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5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处理外,还将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处理,重者将开除学籍。同时将对考生作弊情况,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01511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纳入法律程序中,其规定(1)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2)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3)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4)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院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考试管理学生教育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案例警示、考前动员、考前检查、考试巡查等工作,开展违纪警示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以学风督考风,以考风促学风。

重要考试期间,严格在校生请假制度,加强外宿学生管理,掌握学生的外出地址、联系方式、拟返校时间等详细情况,做好记录。严禁在校学生参与替考、团伙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把诚信考试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考前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致考生的一封信或考生须知中增加对违规处罚的有关条款,强化对考生的思想警醒和纪律警示。

(三)加强学生的诚信法纪教育

各院部要将诚信法纪考试教育纳入立德树人工作体系,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日常性、经常性教育活动中,探索构建“勤奋学习、公平竞争、敬畏法纪、诚信应考”的考试文化。专项行动期间,要策划考试诚信法纪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全体学生,各班级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到年级、专业、班级全覆盖,确保每名学生知情、懂法、守规。

构建诚信考试教育共同体,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诚信考试的教育价值、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特别要通过以案示法,自觉教育引导孩子诚信应考;加大对端正考风、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

三、工作安排

各院部要加强领导,对学生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追究考试违规学生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部署启动(12月上旬起至12月中旬)。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开展严格考试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在全院学生中形成诚信考试教育声势,发现重要线索随时打击。

2.巩固深化(12月中旬至1月上旬)。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强学生考试管理,排查管理漏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

3.查摆剖析(1月中旬前)。各院部在19日前将相关工作汇总形成专项报告,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提交活动照片和其他材料,重点写明学院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与取得的实效等。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宗先波,联系电话:0532-86981511,电子邮箱:zxb@up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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