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预防火灾,杜绝在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自查自纠,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定期组织全校性消防安全检查,并组织各院部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并把消防安全教育管理效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之中。
二、各院部学生工作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必须完善学院“日检周查月巡”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必须落实辅导员“五进”工作中“进宿舍”要求,排查学生宿舍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必须建立“辅导员-班长-宿舍长”三级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及时反馈。
三、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每一名学生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校园安全;必须防微杜渐,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主动、及时制止身边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第一时间向宿管、辅导员报告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为电瓶充电、使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和私接电源等行为。坚决禁止在宿舍内携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引飞线至室外充电等行为;严禁违规使用限电插排、电热锅以及电热水壶等违规电器;严禁使用劣质、受损充电宝、为充电宝过度充电的行为,在充电过程中不得将充电宝放置在易燃物品上长时间无人看管。
五、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严禁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禁止在宿舍楼内使用蜡烛、打火机等可燃器具;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点燃蚊香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各学院应制定禁烟制度,加强日常巡查,鼓励创建无烟宿舍。
七、宿舍电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掉电源,离开宿舍时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断电”。如发现电器出现有冒烟、火花、有焦糊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学生宿舍楼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不能松懈。即日起,请各院(部)就以上相关要求加强各自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自查自纠。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也将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周对各宿舍楼房间和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查,请各院(部)同学配合学校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