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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5988


各学院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补偿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其在校期间实际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以下简称代偿)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会时间

531日(周三)下午16:00

二、宣讲会地点

唐岛湾校区:南教100

古镇口校区:新能源大厦237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本科生、研究生)

(一)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

(二)

1.基层就业学生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3年毕业生(2023111日—1231日期间毕业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学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在2023111日前不论是否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是否实际到岗,如需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都必须在2023111日前报送材料给学校预申请,并在20245月前申请复核,否则将错失申请机会。如遇上级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3年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时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特别提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计2023年秋季上线基层就业申请审核系统,系统上线后,需要学生注册和登陆系统,通过系统进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2023年系统首次上线使用,部分材料需线下同步报送,请申请学生将相关材料原件寄回给学校前,留存好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清晰扫描版),以备系统上线后上传材料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3.直招士官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是国家对赴基层就业、投身国防学生的一项重要资助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使拟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2.各学院部要认真摸排,提前确定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名单(包括已签约拟赴基层工作、有意向赴基层就业、有意向入伍学生等),以院部为单位统计《2023年毕业生中有意向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学生名单》(见附件2),学院党委副书记阅后,530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jingjing@up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工部321室)

3.补偿代偿政策针对性强(基层就业仅限应届毕业生申请),持续时间长(基层就业分三年补偿代偿),符合政策的各类情况、细节较复杂,上交材料节点及注意事项较多,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会前宣传动员,让有意向申请补偿代偿的学生都能准时参会;会后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如有学生离校前提交补偿代偿纸质版材料,由院部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统一收集后,秋季学期开学后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4.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助是一个由学生主动申请、上交申请材料后,学校审核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的过程。请同学们积极、主动学习政策、了解政策。宣讲会上将公布2023届代偿QQ群,申请所需各类材料将上传至群文件,宣讲会结束后再上传至学生资助中心网站—补偿代偿—文档下载。




附件1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如遇上级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2:2023年毕业生中有意向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学生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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