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关于2023年“领航工程”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0月12日举行结项答辩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10月12日14:30-17:00
二、评审地点:西环301
三、答辩人员:“领航工程”项目负责人
四、评审程序: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结项答辩(限时6分钟),评委结合总结材料以及现场答辩进行综合评审。学校将根据答辩结果给予经费支持。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准备PPT汇报,页面比例16:9。
(2)答辩人员请自备U盘到现场拷贝PPT。
(3)答辩人请加入QQ群聊(另行通知)进行抽签。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