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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领航工程”教育实践活动结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刘浩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277

各院部:

按照《关于2023年“领航工程”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0月12日举行结项答辩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10月12日1430-17:00

二、评审地点:西环301

三、答辩人员:“领航工程”项目负责人

四、评审程序: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结项答辩(限时6分钟),评委结合总结材料以及现场答辩进行综合评审。学校将根据答辩结果给予经费支持。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准备PPT汇报,页面比例16:9

(2)答辩人员请自备U盘到现场拷贝PPT。

(3)答辩人请加入QQ群聊(另行通知)进行抽签。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