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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无烟宿舍的通知

发布者:王家琪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2828

各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文明、安全、宜居的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有关要求,排查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维护宿舍的安全稳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建设无烟宿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1.政策宣讲。院(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控烟政策和控烟知识,提高学生抵制烟草的自觉意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广泛动员全校学生参与控烟工作,引导吸烟者主动戒烟,不吸烟者劝阻吸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2.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和媒体宣传,使戒烟、禁烟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宿舍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戒烟、禁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强化监督。各院(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与吸烟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控烟禁烟工作。各班级、各宿舍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班级、宿舍控烟的监督、巡查和劝导等工作。

4.注重成效。创新教育引导方式,对积极认识吸烟危害并主动改正的吸烟学生,如愿意承担控烟宣传员、监督员并认真工作,可减轻或免于处分,提高吸烟者自觉控烟的主动性。

二、开展监督检查

1.院(部)做好日常宿舍安全检查,结合辅导员进宿舍行动每周组织宿舍吸烟等违纪行为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2.院(部)自查自纠的同时,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安排人员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吸烟等安全隐患通过有关平台进行通报,各院(部)要对检查结果按时做好调查处理和整改反馈。

3.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对各院(部)宿舍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学生在宿舍楼内违反控烟消防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在宿舍楼宇内吸烟者,院(部)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因吸烟引发火情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把宿舍控烟活动与舆论宣传、行为引导结合起来,加强思想认同和行为引导,形成全员参与宿舍控烟的良好共识。

2.各院(部)要把宿舍控烟活动与校园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社会公德,为创建平安、和谐、无烟校园做出积极表率。

3.各院(部)要把宿舍控烟活动与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结合起来,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将宿舍控烟活动作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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