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与各设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经与各设奖单位或个人联系沟通,2023年研究生第二批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共有3项,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指标
见附件1。
二、评选依据
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要按其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2)。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或经院(部)推荐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申报表》(附件3)。
2.各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规范评选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企事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公示、上报工作。要求将评审结果在院(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各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报送材料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进行审核汇总,并将上报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申请表:请严格按照注释版申请表要求填写,企事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A4纸打印;
(二)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部盖章+电子版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材料报送请以院部为单位,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15:00,报送地点:学生资助中心(学工部32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230054@upc.edu.cn。
六、其他说明
填写的表格银行卡号的开户名与获奖学金学生的姓名必须一致,所属银行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银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