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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784

院(部)

按照《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3月19日 14:30-17:00

二、评审地点

讲堂群西环301

三、评委组成

各院(部)党委副书记,相关部(处)负责人,每个院(部)1名专职辅导员及5名学生代表(须为本科生或研究生主要学生干部)。

四、评审程序

1.3月18日,学校对各院(部)提交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名单;参加答辩的候选班级负责人于3月18日下午16:00前,带着答辩PPT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322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届时按照抽签顺序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

2.3月19日,候选班级现场答辩,评委打分后,工作人员收取选票并计算成绩;

3.3月20日前,公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

五、评审要求

1.参评班级应确保班集体事迹中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习科研情况、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获评各类荣誉称号及奖励情况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夸大其词,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班级给予客观评价。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不投关系票,院(部)之间不互相举荐,一经发现,选票作废,并取消评审资格。

3.制作PPT时请注意,现场使用的电脑安装Office2010套件,提供翻页笔或无线鼠标。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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