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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万春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10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籍状态正常)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在校,按时注册学籍;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

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硕士生98人,博士生32人。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教学院部应参评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进行分配,具体名额、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部名额分配、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部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博士生推荐名额

1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6


2

石油工程学院

11

6

3

化学化工学院

12

5

4

机电工程学院

7

2

5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7

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2

7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7

2

8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7

1

9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

10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

2

11

理学院

3

1

12

经济管理学院

7


2

13

外国语学院

4

0

14

文法学院

4

1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6

体育教学部

1

/

评审安排

以上名额分配到学院,由学院评定、确定拟获奖人选(合计:硕士98人;博士30人);学校审定。

以上为学院评审、推荐参加学科组联评名额;学科组联评、确定拟获奖人选(博士2人);学校审定。

2.院(部)评审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评审委员会受理本院部研究生的申请,组织实施初步评审,按照分配的名额或推荐名额,实行差额评选,由院部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获奖学生名单或推荐人选(可少于分配的推荐名额),初审结果在院部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相关学科组对推荐人选实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学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3.学校审定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院部、相关学科组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于1231日前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102516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室),电子版报送邮箱:yjshzizhu@upc.edu.cn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纸质版,A3纸,横向打印

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推荐联评)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4)反映评审组织、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院部评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5)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暂不提交

各院部须严格把关,各位申请同学须严肃认真填报,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各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办法在本单位公开,细化评审指标,做好政策解读;要广泛吸纳导师的推荐意见,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名副其实。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形式

各院部负责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要求申请人以PPT公开答辩,重点突出个人的最高水平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内容。各院部依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相关学科组的评审工作参照开展。

4.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院部在评审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学赶先进、积极向上、追求卓越、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勇于创新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研究生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老师:张一波,联系电话:86983247;张万春,联系电话:86981503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研究生院

20241010

附件: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