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
二、荣誉称号类别
(一)十大学生标兵
用于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习研究、科技创新、组织能力、文体特长、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标兵,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大学生标兵评选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定,已于5月份完成。
(二)研究生相关荣誉称号
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用于奖励班委会组织健全、班风健康向上、学风严谨、凝聚力强的班集体。各研究生班级提出申请,由各院(部)负责评选,评选数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
2.优秀研究生
用于奖励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且身心健康的优秀研究生,由各院(部)负责评选,评选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3.优秀研究生干部
用于奖励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建设和组织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由各院(部)负责评选,评选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最终获评优秀研究生干部一等人数不超过获评总数的30%,获评优秀研究生干部二等人数不超过获评总数的70%。
以上3类奖项,评选范围及条件参见附件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三)本科生相关荣誉称号
1.先进班集体
用于奖励班级成员思想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学风严谨,宿舍内务整齐、文化氛围浓厚的班集体。评选数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
2.优秀学生
用于奖励思想政治素质较高、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且身心健康的优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30%内的学生具有申请资格,最终评选数不超过学生数的20%。
3.优秀学生干部
用于奖励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50%内的学生具有申请资格,最终评选数不超过学生数的10%。
以上3类奖项,依据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试行)》(中石大东学[2016]8号)评定。
三、评选流程
1.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按照各项荣誉称号评选政策的要求发放评选通知;
2.各院(部)严格按照相关荣誉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依据明确、遵章合理、记录清楚。各院(部)确定的名单,要在本院(部)显著公开位置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解决;
3.各院(部)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公示,所有获奖名单以学校统一发文公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因隶属关系变化,现在所在专业、年级等较上学年有变化的转专业、降级的学生,应在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
2.各院(部)在评选荣誉称号时,在评选总比例内,不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报送时间与方式
学校设立的荣誉称号评比及材料报送时间均截止到10月30日17:00。联系人:宗先波,869815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xb@upc.edu.cn。纸质版报送至学生管理办公室322房间。
2.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
以院(部)为单位提交附件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表》。参评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还需提交研究生先进班集体2023-2024学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本科生
以院(部)为单位提交附件4《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参评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的还需提交本科生先进班集体2023-2024学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须打包并注明学院与材料类型后发送,上报材料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上述表中所有银行卡的开户名与获奖学生的姓名必须一致,银行卡号所属必须为中国银行。
另,各院(部)须报送附件5《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达标率统计表》(电子版与上述材料一同打包提交)。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各院(部)要将相关奖项的政策认真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荣誉称号的评选要求和程序规范,并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各院(部)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公示学生获奖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推荐各类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评选要求,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已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将撤消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如有学生举报或经检查发现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坚持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各院(部)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各项荣誉称号的设立是学校重视各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合理使用奖学金。总结评比工作结束后,各院(部)要根据本院(部)实际,及时做好表彰工作。
4.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学校公示期间致电86981511,86983113。
附件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及条件》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试行)》(中石大东学[2016]8号)
附件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附件4:《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达标率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