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发挥骨干学生激励示范、服务助人、团结进步作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决定开展第二期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部)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各院(部)需择优推荐2-3名优秀少数民族学生。
二、选拔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态度端正有目标,勤勉刻苦,遵纪守法;积极主动服务、团结各民族同学;有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
进步愿望强烈。积极主动、要求进步,发展和成才意识强烈,群众基础良好,有参与培养的热情和意愿。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实行建班制管理,培训周期一年,内容包括“学”“践”“观”“赛”“融”五大模块,培训结束后授予结业证书,并择优授予优秀学员证书。
(一)专题学习。主要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华民族共同体”“形势与政策”及学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辅以时政加强理论素养。
(二)实践锻炼。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家访等实践项目;聚焦民族地区发展等内容开展社会调查;指导承办民族文化交流系列活动等。
(三)参观悟学。安排赴爱国主义及红色主题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等参观悟学。
(四)以赛促学。指导参加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
(五)交流融合。定期开展内部交流讨论,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小学宣讲展示等,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举办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训班是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体意识、增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积极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结合学院实际,优先选拔发展意愿强烈、发展基础良好、在校院工作中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学生。
严格选拔。各学院要加强对推荐学生的思想政治、日常行为、学习态度、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考察,与被推荐学生深入谈话,引导学生领会培训意义、珍惜学习机会。
请各院(部)于10月28日前,将《第二期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工民族事务办公室31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90029@upc.edu.cn
联系人:玛依努尔,联系电话:0532-86981019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