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冬季是火灾易发多发期,为了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保障同学们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处理的补充规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力度。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鉴于电动自行车车体易燃、可燃性高,起火后危害严重,必须向全体同学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充电的安全知识,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警醒全体同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引导同学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2.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行为。为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与充电行为。坚决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宿舍、教室、实验室、工作室等室内空间。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宿舍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车库等公共区域、宿舍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停放充电,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并严禁“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所有电动自行车应统一停放在楼宇周边指定的停放区内,不得随意随处停放。
3.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为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体同学有责任和义务共同遵守和维护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院(部)应认真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院(部)要稳步有序推进校内电动车存量逐步减少,原则上不同意新增电动车,特殊情况报学校审批。
二、工作安排
1.摸排并更新电动车信息台账。各院(部)需全面复核并更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车辆信息,摸清并准确记录新增电动车的相关信息,对于之前登记在册但目前已不存在的电动车,需详细核查其去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上禁止私下进行电动车买卖、转让交易,特殊情况需向辅导员报备并更新信息台账;
2.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各院(部)应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及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和手段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强化日常检查与巡查。各院(部)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宿舍巡查,对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4.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宿舍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取消相关个人和集体的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入个人档案以示警诫。同时,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避免信息泄露,由学生管理办公室与院(部)点对点单独对接,完成电动车信息台账的复核与更新工作,请各院(部)于11月4日12:00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本年度电动车信息台账电子版提交至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zxb@upc.edu.cn。
联系人:宗先波,联系方式:0532-86981511。
违规充电举报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0532-86981511
保卫处 0532-8698011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宿舍安全问题反馈平台
附件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动车管理办法》
附件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关于电动车违规使用处理的补充规定》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保卫处
2024年10月29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关于电动车违规使用处理的补充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