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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职业行为规范

发布者:刘浩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次数:11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辅导员职业素养和工作规范,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辅导员职业行为规范。

一、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得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坚决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二、敬业爱生、潜心育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辅导员岗位,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聚力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作风优良、为人师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一线规则,注重团结协作,崇尚实干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言行雅正、知行合一,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践行教育家精神,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两面派”和“两张皮”。

四、勤学笃行、求是创新。坚持终身学习,做到学用贯通,不断学习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基于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克已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不以权谋私,合法依规处理学生事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不得有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所列行为,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