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评选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宗先波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8

各院(部):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59相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作用,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情操,提高知识水平、社会责任和实践本领,努力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奉献青春力量,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2024级新生原则上不列入评选。

二、评选指标

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部)

名额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6

石油工程学院

7

化学化工学院

8

机电工程学院

7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7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5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4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

理学院

4

经济管理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2

文法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体育教学部

1

(注:各院(部)评选名额比例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育文化艺术、发明创造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六)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选拔,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院(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对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院(部)的评选过程一般应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院(部)要组织专门评选,对参评学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重点考察,同时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最终确定候选名单。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225-312日:各院(部)根据评选标准按名额评选出候选人。

(二)313日:各院(部)上报候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322;电子版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备注学生姓名并与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一同打包备注院(部)名称发送至邮箱zxb@upc.edu.cn

(三)314-316日:学校对院(部)推荐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增补。

(四)317-323日:学校集中公示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候选名单,形成评选报告上报。

联系人:宗先波,联系电话:0532-86981511,0532-86983113

 

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225日     


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