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5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各院(部)须严格依据工作要求进行校级优秀毕业生选拔,待山东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下达后,学校将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优中选优”原则遴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具体名额及参评形式待教育厅通知后另行通知。建议各院(部)提前做好省级评选推荐筹备工作,确保校级评选与省级推荐环节有序衔接。各院(部)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院部 | 名额分配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39 |
石油工程学院 | 44 |
化学化工学院 | 53 |
机电工程学院 | 42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3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9 |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 42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29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23 |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39 |
理学院 | 29 |
经济管理学院 | 55 |
外国语学院 | 14 |
文法学院 | 2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体育教学部 | 3 |
共计 | 500 |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填报要求
(一)各院部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从能够如期毕业的学生中确定初选人员,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评选过程一般应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申请,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给出推荐意见;院(部)要组织专门评选,对学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等重点考察,充分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确定初选人选。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院(部)要将初选名单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初选完成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备学校,同时组织初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1),各院(部)注意严格审核相关信息,避免出现简要事迹、奖励名称不准确等情况),报备表由各院(部)自行打印。
(五)各院(部)评选工作时间截止于2025年4月16日。请各院(部)于4月16日12:00前以院(部)为单位将《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322房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1)只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宗先波、袁政,电话:0532-86981511、0532-86983113,邮箱:zxb@upc.edu.cn。
四、奖励措施
经学校核准无误、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各院(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就业。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附件2:《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