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按照学校要求,第二次评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1、各教学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和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开展第二次评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至中期考核日期。各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做好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及时发现并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2、各教学院(部)完成公示后,请于6月30日前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统计表》(附表)纸质版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zizhu@upc.edu.cn。汇总表内应包括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以学号含2023为准)及其他需与2023级硕士研究生一起参评的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课程考试不及格、未完成培养计划、中期考核未通过等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中标注。
3、学校汇总审定后,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发放2023级硕士研究生2025年(上半年)学业奖学金。
4、联系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6983247,86981503。
附表:XX学院(部)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统计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