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暑期临近且正值毕业季,学生出行活动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出行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覆盖交通安全教育
各院(部)要通过主题班会、年级大会、宿舍走访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教育内容应重点包括:交通法规学习、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出行常识普及等。要引导学生深刻认识违规出行的严重后果,自觉摒弃不文明出行行为。同时,应严格落实离校备案制度,提醒学生提前告知家长行程安排,保持通信畅通。
二、规范校园内出行行为
1.步行安全。校园内人员密集,各类车辆往来频繁。学生步行时应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戴耳机听音乐。横穿道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夜间在校园活动时,尽量选择光线明亮的大路行走。
2.骑行安全。骑行自行车应减速慢行,不逆行、不载人、不追逐竞速;严禁骑行时操作、浏览手机、接打电话;骑行电动车应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须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步道;严禁将电动车或电池带入楼内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三、严守校外出行安全底线
1.拒乘非法车辆。外出时优先选择高铁、火车、正规营运客车等安全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非法营运的“黑车”“拼车”,不私自搭乘陌生顺风车。
2.规范租车自驾。学生不得私自租用机动车结伴出游。确需租车出行的,应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正规租赁企业,提前熟悉车况,检查车辆灯光、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件。出行前合理规划路线,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全程系好安全带。
3.严禁飙车炸街。严禁驾驶非法改装的摩托车或机动车。禁止以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污染。严禁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驾驶摩托车应严格遵守各地禁行、限行规定。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切实履行学生安全教育主体责任,辅导员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各院(部)应对本学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租车出行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干预纠正。
安全无小事,责任记心间。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引导学生将交通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