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号)、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助推我校师生将学习宪法、理解宪法、尊崇宪法入脑入心,决定开展我校2026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2月
二、报名范围
全体在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新生入学宪法专题教育
各学院在 2026 级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开设宪法法治专题课堂,作为新生入校第一堂法治必修课,做到新生全覆盖。
学习内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原文、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校园安全、反诈、禁毒等与青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文法法律宣讲团常年开展以上专题宣讲,各院部可提前规划预约。
(二)“学宪法讲宪法”法治素养能力大赛
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选手参赛,于9月6日前完成报名汇总。校级选拔赛比赛定于2026年9月中下旬举办,设置主题阐释、即兴应用两个独立环节,均以个人为单位开展。省里参赛分为高校专业组与高校非专业组。
主题阐释环节:时长4-6分钟,选手需紧扣宪法精神与法治内涵,深入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体会,立足自身学习生活实践,从宪法法治热点、身边法治故事等角度切入,阐述对宪法原则、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认知。评分重点考察主题契合度、内容准确性、法治内涵深度及实践贴合度,不侧重语言表演技巧。
即兴应用环节:时长3-5分钟,选手现场抽取校园、家庭、社会生活类法治情景案例题目,享有45分钟备赛时间(可携带纸质参考材料),需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陈述完毕后回答评委1-2个针对性提问,综合考察选手法治素养与应用能力。参赛选手需站立式脱稿完成比赛,全程使用普通话,不得使用PPT、音视频、虚拟背景、辅助道具等多媒体素材。
全国网络风采展示报送:根据省级统一部署,从校级选拔赛优秀选手中遴选代表,录制参赛展示作品,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专栏上传,参与全国总决赛遴选。
(三)“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
面向全体师生征集法治主题图文作品,采取自主报送与校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作品需围绕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社会实践等场景,讲述学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以图文结合形式呈现。
1.自主报送渠道:师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提交作品,经审核通过后在活动专栏展播,优秀作品将择优在《中国教育报》刊登。
2.校级推荐渠道:各学院遴选院内优秀作品,每学院推荐不超过2篇,于2026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工作组;学校统一遴选后,于9月30日前按要求推荐至省组委会。校级优秀作品将同步在校园新媒体平台展示。
(四)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
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推动宪法文化融入校园文化生活。各学院结合新生入学教育、主题团日、班级活动等契机,广泛组织学生学唱传唱,鼓励以班级、社团、学院为单位拍摄创意传唱MV、短视频。优秀传唱作品可指导创作者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在线报送,经国家级、省级遴选采用后,将在普法网、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展示,并颁发官方采用证明。学校将同步在校内新媒体平台推送优秀传唱作品,扩大活动覆盖面与影响力。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26年12月上旬,组织全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方式,共同参与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同步观看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总决赛颁奖仪式、优秀作品展示,集体跟读宪法核心条款,强化宪法学习的仪式感与认同感。
四、评选表彰
法治素养能力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及奖品。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级相关比赛。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选拔,并于9月6日前,各学院推荐1-2名法治素养能力大赛选手参加并加入QQ群:UPC2026“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群(微信扫码)。未尽事宜,群内通知。
2.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3.联系人:于 露
联系电话:86983255
主办单位:法治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