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26年山东省向我校下达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名额23个,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85个。学校按照各教学院(部)应参评本科生的规模等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各教学院(部)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奖励资助标准
1.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资助范围
1.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
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五、申请材料填写
1.请各院(部)再次检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准确无误,上传至学校资助系统后,再开始奖助学金的线上申请;
2.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需分别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和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网址:https://sdxszz.sdei.edu.cn/jxj/login/login_toIndex或访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右下角奖学金评审系统)操作,并确保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1)线下通过院(部)评审的学生在学校资助系统内申请省政府奖学金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各级评审流程与其他奖助学金一致,院(部)审核通过的数据即为上报数据;
(2)请各院(部)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通过批量导入方式完成获奖学生信息录入、核对与上报,填报内容务必与学校资助系统信息保持一致。院(部)版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学生录入获奖情况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4规范填写。
六、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以学校资助系统内和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内院(部)评议结果为准,系统内完成时间为10月19日16:00前。
XX学院(部)2026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含公示信息及名单,盖章)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10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60056@upc.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唐岛湾校区:大活一楼东南角;古镇口校区:西区3号学生公寓一楼109)。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的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前15%(含)。如未达到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另有严格规定。
申请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应为已参加学校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已入数据库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另一项于前50%(含);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专业学习测评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二)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院(部)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
(三)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学工〔2022〕23号)
附件2 2026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各院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操作说明(2026年9月)
附件4学校资助系统中学生所填证书名称、日期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2026年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