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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招募通知
发布者:王志鹏 发布时间:2026-10-08 浏览次数:16

为更好、更全面地为我校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4-6名,实际录用人数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专业资质满足下列之一:

(1)具有国内外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证书;

(3)持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心理治疗,初级/中级);

(4)持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注册助理心理师资质。

2.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心理咨询流派相关系统专业培训。

3.具备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能独立开展心理评估与个体心理咨询。

4.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熟悉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恪守心理咨询专业伦理,服从本中心管理制度与工作安排。

注:以上资质、受训等经历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工作要求

1.承担个体心理咨询,根据需要承担团体咨询;做好来访接待、咨询记录、必要转介及心理危机协助工作。

2.认同并遵守本中心以短程咨询为主的专业设置要求,不得将校内接待咨询过的学生转为任何形式的个人校外收费咨询。

3.按要求定期参加案例督导、案例研讨及团体督导,提交个案受督,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4.每周至少提供两个固定半天咨询值守,其中至少包含 1 个周末时段;每周提供个案咨询时段不少于 5 个。咨询时段参考:周一至周日,上午 8:30-11:40(3 个个案);下午 2:30-5:40(3 个个案);晚上 7:00-8:50(2 个个案)。

5.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至少保障连续工作一年;每学期请假原则上不超过 3 次。

三、工作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三沙路100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珠山餐厅旁)。

四、招聘录用流程

1.有意应聘者请于10月18日(周日)前提交材料:

(1)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通知末尾文件,提交 PDF 版);

(2)学历、受训、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

发送至邮箱:wangzhipeng@upc.edu.cn。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姓名+手机号。

2.材料初审合格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退还。

3.面试现场需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专业经历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备查。

4.面试由学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内容包含个人简介、案例解析、受训经历及其他专业相关问题。中心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劳务待遇面议。

5.试用期管理:面试通过人员进入 1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综合工作表现、督导评价及服务反馈,考核合格可正式留聘。

五、待遇与说明

劳务待遇面议;可参加中心提供的专业培训及督导;可获中心出具的咨询时数证明及督导时数证明。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邮箱:wangzhipeng@up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