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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印章使用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辛福康 发布时间:2026-10-13 浏览次数:292

各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部印章使用服务,规范用印流程,方便师生办事,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印章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4〕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用印程序

1.线上申请方式。非涉密材料用印,通过e站通服务大厅办理。用印人登录e站通服务大厅,搜索“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实体印章使用登记”,进入申请页面后,选择申请用章的类型和数量,按要求上传用章材料,提交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指定用印地点)用印。

2.严格审批程序。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印章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用印人和用印审批人应当严格审查用印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规范使用流程。非涉密材料用印,由用印人或用印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经我部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携带用印材料到指定地点用印。涉密材料用印,按照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由专人填写审批表并经审核批准后线下办理,不得通过普通渠道传递。

二、用印服务

1.线下常规用印服务。按照学校和我部用印流程审批通过的用印申请,可按以下时间、地点就近办理:

(1)古镇口校区:每周二、周四,西区综合服务大厅;

(2)唐岛湾校区:每周一、周三、周五,学工部322办公室。

服务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及特殊时段另行通知)。

2.特殊时间节点用印服务。针对毕业季、评奖评优等集中用印高峰期,我部将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办理,具体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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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