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理论素养提升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刘浩 发布时间:2026-06-02 浏览次数:13

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素养和育人能力,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常态化理论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月度辅导员理论学习指导意见》为抓手,构建“学、思、用”贯通的理论学习体系,引导辅导员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以致用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学习形式与要求

1.抓实个人自学。辅导员应主动对照月度学习指导意见,明确学习重点,加强自主学习,自觉将学习收获与反思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班级建设、学业就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2.规范集体研学。各院每月至少组织1次辅导员集体学习或专题研讨学习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思想动态,可依托辅导员工作例会、年级组会、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开展,积极鼓励跨学院联合研讨。

3.推动宣讲践学。辅导员每至少面向所带学生群体开展1次理论宣讲或学习分享,形式可包括主题班会、形势政策课、党团课、微讲堂等。宣讲前应认真准备,宣讲提纲或课件需提前提交所在学院备案。

4.促进成果转化。鼓励辅导员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案例、调研报告、研究论文或网络文化作品学校将定期开展优秀学习成果评选与展示。

三、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整体规划,牵头制定并每月发布《月度辅导员理论学习指导意见》。各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为辅导员参与学习研讨、理论宣讲、成果创作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2.健全过程管理。各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辅导员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材料汇总以及报送工作。请于次月10日前,将集体研学、宣讲践学等开展情况汇总反馈至学生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调研督导,推广优秀做法。

3.强化激励引导。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学校将把各院部组织学习的成效及辅导员个人学习表现、成果产出情况,作为院部工作评价、辅导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86981512

电子邮箱:liuhao@upc.edu.cn

附件1:6月份辅导员理论学习指导意见.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