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同学,现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包含“优秀心站工作者”和“优秀心理委员”两类奖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站成员及2024级、2025级本科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心站工作者:依据各心理健康工作站人数,按前20%的比例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优秀心理委员:依据各学院2024级及2025级本科心理委员人数,按前20%的比例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须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德良好,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无违法违纪及处分记录。
优秀心站工作者另须:在心站任期满一年,履职尽责,工作思路清晰,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有工作成果或突出贡献者优先。
优秀心理委员另须:关心同学,善于沟通,积极参加培训并具备相应知识与技能,且培训合格,有创新或突出表现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自评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应申报表。
优秀心站工作者提交《优秀心站工作者申报表xxx(学生姓名)》(附件3)。
优秀心理委员提交《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xxx(学生姓名)》(附件4)。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校心理健康工作站成员的申报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评审推荐。
3.材料报送:各学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交。
优秀心站工作者:提交附件3(申报表)和附件5(推荐名单),优秀心理委员:提交附件4(申报表)和附件6(推荐名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扫描成电子版,于2026年5月27日(周三)前发送至邮箱shidaxinli@upc.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xx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评选材料”。
同时,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5月27日前送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工部三楼333-7办公室)。
4.审核公示: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表彰奖励:经学校公示通过后,将于5月31日举行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站工作者和优秀心理委员颁发校级证书,进行表彰以资鼓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校园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学生骨干的先进事迹。
4.建立长效机制,将评选工作与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形成持续激励机制,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的影响力,推动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上发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辛福康:0532-86983113(优秀心站工作者评选相关)
徐铭雪:0532-8698150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相关)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2025-2026学年优秀心站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2025-2026学年优秀心站工作者申报表-xxx(学生姓名).docx.docx
附件4: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xxx(学生姓名).docx
附件5:2025-2026学年xx学院优秀心站工作者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6:2025-2026学年xx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选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