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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各院部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助理1发布时间:2012-09-27浏览次数:162

各学院(部):

学校近日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资助中心结合各学院(部)2012级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人数,给各单位划分了贷款额度,见下表:

2012-2013学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表

学院

贷款人数

贷款金额(万元)

地院

165

99

石工

143

85.8

化工

206

123.6

储建

139

83.4

机电

154

92.4

信控

113

67.8

计通

71

42.6

经管

117

70.2

理学院

134

80.4

文学院

64

38.4

马列学院

9

5.4

体育

11

6.6

 

今年的新增贷款工作仍然执行以往的管理模式,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实施,即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指标的学生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填写贷款申请,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学生资助中心、银行各级部门的审核人员也同样在网上的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批工作。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两个路径:其一是,系统的网址为:http://xszz.upc.edu.cn/gjdk/gjdkxt.jsp。其二是,学生处主页的左上角,有个快捷登录键,直接点击即可。该系统的使用说明的PPT,可以到学生工作qq群的共享里下载,参看。

新增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1、关于资格问题,再重复一次,已经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没有资格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工作的qq群里可以下载我校目前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学生明细表(含有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供大家参考。因为国开行的管理系统关闭时间是931日,所以,国庆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会更新此明细表。

2、关于新生贷款的网上申请时间,最早也要到10月中旬以后才能实施。因为教务处的新生电子注册要10月中旬才能完成,这之前,资助管理系统上无处获取新生准确、全面的信息。

3、获得贷款指标的学生,目前要准备的资料是,一份家庭经济贫困证明。该资料的证明机关必须是村委会和乡镇府(农村生源,2个章),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城镇生源,2个章),而且这份证明必须是原件。几年来,本科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我们均投放了一份《资助手册》,该手册的中页暨为符合银行要求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必须盖有镇政府或区民政局的章。

 4、学生在填报资助系统的申请时,2012-2013学年贷款金额不能为0,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实行该贷款合同后面学年的放款。2012-2013学年贷款金额可以填写成500元,或其整数倍作为生活费。

学生资助中心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