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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熙发布时间:2017-06-02浏览次数:392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在石大”育人理念,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15-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坚持“四有”标准,在辅导员岗位上安心工作、静心做事、真心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够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扎实开展辅导员常规工作,圆满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妥当。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所带学生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班风、学风建设情况良好。

4.2015年和2016年两次辅导员年度考核中,至少一次院部考核结果为优秀。

5.注重自身理论学习和综合能力培养,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研究。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各院部在广泛征求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最优秀的辅导员作为候选人,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在岗专职辅导员数量在8人(含)以上者可推荐1-2人,8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人。

2.候选人需认真填写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提交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表格由院部党委签字盖章,推荐多人的,院部应注明本单位推荐排序。

3.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需同时上交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610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科,Emailchenxi@upc.edu.cn

4.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并将结果进行公示。确定人选后,组织入选者填写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2017年优秀教师推荐表》(院部不需签署意见),并向学校报送参评优秀教师(其中择优推荐1名参评劳动模范)。

5.学校进一步评选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学校将从中选择特别突出的辅导员推荐参加山东省“十佳百优”辅导员评选活动。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2017年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