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启动2018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下称保研辅导员)选拔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选拔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2.坚持综合素质与学习成绩并重的原则,选拔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学术潜力的优秀学生。
3.保研辅导员指标单列,不占各学院推免名额。
二、岗位设置: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共15人。
学院 | 岗位数量 | 学院 | 岗位数量 |
地 学 院 | 1人 | 储建学院 | 2人 |
石工学院 | 1人 | 计通学院 | 1人 |
化工学院 | 1人 | 经管学院 | 2人 |
机电学院 | 1人 | 理学院 | 1人 |
信控学院 | 1人 | 文学院 | 1人 |
少数民族专项 | 3人 | 合计 | 15人 |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我校申报推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公布的有关条件;
2.建议优先申报本学院保研辅导员岗位;
3.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责任心高、服从岗位安排,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满足辅导员岗位要求;
6.申报少数民族辅导员专项的,需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懂双语(汉语+维语/哈萨克语等),学业成绩及政治面貌可适当放宽。
四、管理与考核
1.保研辅导员按照人事代理身份担任辅导员工作1年,并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由研究生院按照推免生管理。
2.保研辅导员岗位职责按照专职辅导员要求,并享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权利。
3.保研辅导员在职期间工作报酬为3000元/月,并享受辅导员津贴。另,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保研辅导员的工作实行年度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
5.保研辅导员在任职期间考核合格,且就读研究生期间持续担任兼职辅导员者,在研究生毕业后应聘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时,可免除学生工作理论笔试环节。
五、选拔程序
1.学校公布招收指标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报名。学生先填写《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报名人员统计表》,并于9月15日下午15:00前发送电子版至chenxi@upc.edu.cn。同时填写《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报名表》,经院部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17:00之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校医院楼319室)。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16日上午面试。
2. 9月15日晚19:00在讲堂群西环101教室,对已发送《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报名人员统计表》电子版的申报者,进行学生工作能力测试笔试,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按时参加。学校将于当天在学工部主页及学工部三楼南端公告栏公布笔试初选名单及面试安排;9月16日上午08:30在就业中心120房间开始面试,并于当天公示面试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学生工作能力测试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各教学院(部)。
3.学生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正常在学院履行推免程序。
4.保研辅导员获得推免资格后,须担任我校2018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
5.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86983113/86981505。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申报资格并追究学生本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