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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学工专项)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966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切实践行“学在石大·追求卓越”的育人理念,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研究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学工专项)立项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辅导员工作团队研究专项:主要面向辅导员专业工作团队。要求结合团队重点工作任务和建设发展方向,立足解决全校学生工作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性、推广性研究;

2.院部或部门研究专项:主要面向教学院部和学生工作部门。要求紧密结合单位特色工作和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性研究;

3.辅导员创新实践研究专项,主要面向一线专职辅导员、辅导员导师以及班主任。要求辅导员紧密结合自身专业化发展方向,深入思考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性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创新实践,进行研究推广。

选题不宜过大,要突出新意和实用性。能在理论研究同时取得实践性成果,并具备实际推广价值者优先(如信息系统,易班应用,课程视频,教育动画,实操手册,工作规范等等)。

二、申报条件

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辅导员工作团队以及辅导员均可根据情况申报相关类别的研究课题。

学生工作部门以及各院部限申报1项;辅导员工作团队限申报2项;一线辅导员可根据情况申报,每人不超1项。

三、课题支持

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择进行课题研究支持。

辅导员工作团队研究专项支持4-6项,每项经费约1万元;

院部或部门研究专项支持2-4项,每项经费约8000元;

辅导员创新实践研究专项支持2-4项,每项经费约6000元。

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

四、申报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者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学工专项)立项申请表》,427日前提交纸质版3份,并报送电子版。

2.严禁课题重复申报,发现重复申报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限制两年内不允许申报课题。

3.课题研究要做好整体时间把控,注重阶段性成果产出,切勿虎头蛇尾。将组织课题中间检查,对于进度迟滞不前的终止课题。

联系人:梁涛,电话:86981512,邮箱:liangtao@upc.edu.cn

  

立项申请书.doc

参考: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