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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议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1291

各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及时、客观的评议,学校定于63-15日组织学生对全校辅导员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照办法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议对象

2018-2019学年在岗,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保研辅导员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学生评议辅导员通过易班平台进行,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各院部提供辅导员学生测评名单,确定辅导员和学生的测评关系,如有两名辅导员共同带一名学生的,需要同时标注两名辅导员的姓名,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学生测评信息统计表》。各院部进行核查统计汇总,请于6512点之前上报学工处学生教育科。

3.学院和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议,原则上每位学生都要评议。对于参与评议比例低于95%,无法形成有效数据的情况,学校将予以反馈、督促。

4.学院应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手中权利,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辅导员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自己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了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涛,电话:86981512,邮箱:liangtao@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doc

学生测评信息统计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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