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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树鑫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2674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20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或学生手册)。

2、最终评选出10人(本科生7人,硕士研究生2人,博士研究生1人)。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院部推荐(930日—109日)

各院部做好学生申请或班级推荐工作,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同时提交一段300字的简短介绍(严格控制字数,简明扼要体现亮点特色,用作易班网络投票),并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电子版生活照片(照片命名为: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如石工学院石工1703班王晓明,用作易班网络投票),于109日上午1000前报送。本科生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李树鑫,电话:86980519/86983113,邮箱:lisx@upc.edu.cn;研究生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毕静,电话:86981515,邮箱:bijing@upc.edu.cn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1012日—1025日)

11012日—1013日,审查院部推荐名单,确定候选人名单。

21014日—1018日,易班网络投票。

31019-1021日,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

41022日—1025日,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先进事迹展(1012月)

10-12月份,通过校报、网络等媒体对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优秀学子风采,并将在此范围内优先推荐山东省十大优秀学生人选。

各院部可邀请“十大学生标兵”参与先进事迹宣讲会,纳入新生入学启航教育。

第四阶段:表彰与奖励

在学校举行的年度学生表彰奖励大会一并表彰。

四、活动组织要求

1、各院部要把“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对本院部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的信心,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3、各院部要对“十大学生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展示优秀学子风采,树立“十大学生标兵”的榜样形象,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努力使其成为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