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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第四批)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955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与各设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经与各设奖单位或个人联系沟通,目前,2019-2020学年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第四批共有2项,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指标


京博仁孝奖学金

森隆基金会助学金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

石油工程学院


3

化学工程学院

6

4

机电工程学院

6

4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3

新能源学院


4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经济管理学院


4

理学院

5

3

外国语学院


1

文法学院


1

体育教学部



合计(人)

20

40

每人金额(元)

2000

2000

评选范围

大三年级本科生

(限学院)

本科生

备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依据

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要按其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12)。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资助中心按照各项奖助学金评选政策的要求,下发评选通知为各学院(部)分配评选指标;

2.各学院(部)按照本院(部)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并做好细则的宣传解读工作;

3.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奖助学金的设立情况,向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排序后报送至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

4.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组织联评,产生初步人选,报送至所在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

5.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对专业年级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本院(部)获奖和受助学生。

6.各项评议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或助困的原则。各项评议要做到程序规范、民主透明、依据明确、遵章合理、记录清楚。院(部)确定的名单,要在本院(部)显著公开位置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7.公示无异议后,确立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组审定确立最终名单。

-学院(部)各级资助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各学院(部)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统筹指导和开展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

各专业年级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年级层面的资助评选和教育活动。

各学生班级成立以班长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评议和推荐工作。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部认真研读各项评选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并向学生做好政策解读;

2.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指标分配情况开展评选工作;

3.企事业奖助学金原则上执行1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的原则。

五、报送材料

企事业奖助学金申请表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因隶属关系变化,现在所在专业、年级等较上学年有变化的转专业、降级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在线上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此类学生的成绩测评等信息也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负责上传。如涉及其他上报材料也在原专业班级逐级提交),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补充完整后打印(建议统一打印),上报所在学院。

(一)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汇总表:以资助系统内学院评议同意申请的名单为准。

六、报送时间与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21018:00,报送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



附件1:京博仁孝奖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2:森隆基金会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