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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2-2023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22-07-12浏览次数:1692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辅导员队伍,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22-2023学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具备较高团队意识、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业务能力强,在工作、学习、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4.身体素质好。

三、报名选拔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选拔工作由各院部自行组织。

各院部根据《2022-2023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分配表》(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通知,有意愿参与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向院部提出申请,同时院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实际开展组织推荐。

各院部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自行组织完成考查、选拔、公示等工作,并于920日前将聘任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备案。

四、工作职责与管理待遇

1. 工作职责:协助各院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政治和价值引领;协助各院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群体的思想状况,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岗位任务由各院部自行确定。

2.管理考核: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各院部根据学校划分指标,完成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对兼职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将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统筹指导下,由各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并作为任职认定的重要参考。兼职辅导员的考核一般在每学年末进行。

3.待遇保障:兼职辅导员将根据学校“三助一辅”相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同时要兼顾工作时间和工作绩效;兼职辅导员在岗期间根据需要和安排可以参加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兼职辅导员是各院部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部要统一纳入规划管理,为兼职辅导员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兼职辅导员队伍不断发展提升。

4.试用与退出: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即可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实行“人退岗退”的退出机制(即在聘期内退出者,其所在岗位及薪酬待遇随之取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部要把此次兼职辅导员选聘作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认真做好选拔聘任工作,并以此契机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学生工作队伍。

(二)认真组织。各院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通知,遵循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广泛征求学生和导师意见,认真做好政治和品德把关,选拔真正适合热爱学生工作的研究生充实辅导员队伍。

(三)报送要求。各院部920日前完成兼职辅导员的选拔和公示,并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任表》(附件2)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兼职辅导员聘任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工作联系人:梁涛,电话:86981512,邮箱:liangtao@upc.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分配表.xls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兼职辅导员聘任表.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兼职辅导员聘任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