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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1216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促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作用。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

2、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学期每位教师可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优先安排。

4、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助学金,考核后,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承担部分由教师自主发放。

5、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2(课时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汇总、审核,于20229131600前将《XXX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审核汇总表》(附件3)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电子版发送至yjshzizhu@upc.edu.cn

6、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确定后,公布助教设岗情况,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研究生助教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助教工作。

7、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各院部按要求核定学时,学时数与培养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不予设置助教岗位。

 

联系老师:李晏菊           联系电话:86981506

 

附件1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doc

附件3XXX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审核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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