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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1748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学校辅导员工作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3年度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2019年以来获得省部级、青岛市和学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和学生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原则上,应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各院部党委在广泛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院系党政干部等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每个院部限额推荐1人,若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

2.组织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和育人效果,学校成立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结合日常表现、事迹材料、答辩展示等情况综合确定拟入选人员。

3.结果公示。对拟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表彰宣传。学校发文表彰,并通过主流媒体对优秀辅导员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四、工作要求

1.推荐人选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院部党委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材料,并签字盖章推荐。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随同《推荐表》一同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多于2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同时请推荐人选所在院部录制2分钟左右的“我的辅导员”短视频(MP4格式,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画面清晰,配有字幕),从学生视角展现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和育人成效。视频录制要客观真实,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3.请于531日前由推荐单位统一将评审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教育办公室。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部326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liangtao@upc.edu.cn

4.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梳理优秀辅导员培育机制,使其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要通过推进“培养锻炼、选树宣传、学习提升”一体化培养模式,不断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育人本领和实践能力,持续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