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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23-10-05浏览次数:3667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籍状态正常)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在校,按时注册学籍;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

2023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硕士生99人,博士生31人。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教学院部应参评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

2.院(部)评审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院(部)成立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受理本院(部)研究生的申请,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实行差额评选。院(部)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在院(部)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院(部)评审结果公示完毕后,于1021日前提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院(部)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由院(部)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可少于分配的推荐名额),在院(部)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材料需1021日前提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室)。学校实行差额评选,拟1027日前,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学校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学校审定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经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获得院(部)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评审,确定获奖人选,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材料报送

各院(部)提交的材料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获奖者的须存学生学籍档案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院(部)评审报告等,具体见附件2个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邮箱:zxdk@upc.edu.cn学校公示结束,材料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院(部)须严格把关,各位申请同学须严肃认真填报,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原则。各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细化评审要求,评审办法要在本单位公开;要广泛吸纳导师的推荐意见,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形式

各院(部)负责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申请人以PPT公开答辩的形式组织实施。由各院(部)依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评审工作,要求申请人以PPT的形式公开答辩,每人5分钟,重点突出个人的最高水平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内容。

4.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院(部)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联系老师:李晏菊,张万春

联系电话:86981506 86981503


附件: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文件及相关表格.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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