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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西新区医保局致大学生参加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倡议书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3948

健康青春 医保护航

亲爱的大学生:

2024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进入集中缴费期,大学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财政补助标准为770元。参保缴费后自动签约校医院,按照80%比例报销本地门诊统筹年度内不限额度。在此,真诚地向同学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加医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在学籍地参保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大中专学生,鼓励在学籍地参保”。

三、及时参保缴费

参保人应在20239-12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20241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1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健康青春,医保护航。为解除医疗后顾之忧,现倡导大家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自己一份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 

 

                                           青岛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