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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家琪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7878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4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各院部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院部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37

37

石油工程学院

46

46

化学化工学院

55

55

机电工程学院

40

40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38

3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9

29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44

44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30

30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4

24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3

33

理学院

28

28

经济管理学院

54

54

外国语学院

15

15

文法学院

18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3

体育教学部

2

2

共计

496

496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填报要求

(一)各院部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评选过程一般应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申请,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给出推荐意见;学院要组织专门评选,对学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等重点考察,充分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确定初选人选。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院部要将初选名单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信息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在线填写 (填写说明见附件1)。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组织初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2),各院部注意严格审核相关信息,避免出现简要事迹、奖励名称不准确等情况)。报备表由学校下载打印,加盖学校相应印章后装入毕业生档案。经学校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样式见附件3)。

(五)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院部组织,初选完成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备学校,同时组织初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4),各院部注意严格审核相关信息,避免出现简要事迹、奖励名称不准确等情况),报备表由各院部自行打印。

(六)各院部评选工作时间截止于2023年12月20日。请各院部于12月21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5)、 “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4)只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宗先波、王家琪,电话:0532-86983113,邮箱:20230065@upc.edu.cn。

四、奖励措施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核准无误、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或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各院部可结合本院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就业。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128    


附件1:2024年省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网上办理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

附件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

附件5: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

附件6: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